【滿意在三明】建寧交警:人性化執法新舉措 首次違停不罰款
2021-09-10 09:13:40??來源:建寧警方 責任編輯:黃忠義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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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把車停在公交車位。”“請把車子停到規定停車位上。”“您的車輛影響通行,請立即開走。”近期,在建寧縣城區,經常會聽到從警車里喇叭傳出這樣的勸導聲。車主不在邊上的,執勤民警則會貼上一張《違法停車告知單》,上面寫道:“尊敬的車主,您的XXX號小車于2021年X月X月在XXX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的規定,現對您的上述行為予以首次違法停車書面告知,如您再次違法停車,我們將依法對您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罰。為了城區道路的暢通以及您和他人的出行方便,請您遵守交通法規,謝謝您的配合”。 對首次違法停車行為不罰款不扣分,而是采取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的形式給予警告提醒,這是建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進一步推進“點題整治”工作,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將宣傳教育、提示引導、現場執法有機結合,推出的為民辦實事舉措。 罰款是手段,但絕對不是目的!民警希望通過宣傳教育、告知提示的方式,呼吁車主們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規范停放車輛,共同營造和諧、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 但是,對違法停車行為不予處罰是有條件的: 一是首次違法。對違法停車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擁堵,且本次交通違法發生前三個月內車輛在本縣級轄區沒有交通違法記錄、機動車所涉及交通技術監控違法均已處理的,給予警告處罰。但是本次違法停車行為會在系統中保留“首次違法警告”記錄。 二是輕微違法。民警現場執法時,對于在現場的違法停車駕駛人,警告后立即駛離的,不予處罰。對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以及車站、商超、醫院等交通流量大的區域周邊道路以外的道路,原則上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7時的違法停車行為不予罰款處罰,對于背街小巷、斷頭路、小區道路(消防通道除外)等道路,原則上夜間20時至次日凌晨7時上的違法停車行為,原則上不予罰款處罰。但上述情形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擁堵的除外。 遵守交規,規范停車 文明交通,人人有責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規范安全文明停車 共同營造暢通、安全、和諧 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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