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承運海砂 船長水手雙雙獲刑
2023-04-27 10:30:00??來源:福建長安網 責任編輯:黃忠義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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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采海砂成本低利潤高,“吸引”不少船員鋌而走險。近日,福鼎法院審理該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胡某民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60000元;被告人蘇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30000元。 2021年11月,被告人胡某民向某航運公司租賃內河運輸散貨船,并雇傭被告人蘇某及鐘某某為水手。2021年12月,胡某民與他人聯系承運非法來源的海砂,約定運費每噸16.5元。隔日,胡某民駕駛租賃的船舶帶領蘇某等人從福鼎出發前往某海域,按事先約定的頻道聯系在該海域的運砂船,接駁非法開采的海砂8417.88噸,價值296393.6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民為牟取非法運費,從他人運砂船接駁承運明知系非法開采的海砂,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蘇某因其他非法收購海砂行為被其他偵查機關以涉嫌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立案偵查,在取保候審期間又受被告人胡某民雇傭參與實施本案行為,其主觀惡性較大,亦應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共同犯罪定罪處罰。被告人胡某民、蘇某接駁非法開采的海砂8417.88噸,價值296393.6元,情節嚴重,綜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遂作出以上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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